熱水淋傷女友5歲女 前警員候刑

2023-09-21 00:00

區院法官陳廣池,下月17日就被告虐兒等罪判刑。
區院法官陳廣池,下月17日就被告虐兒等罪判刑。

過往有29項案底的49歲前警員,2020年疑因女友5歲女兒嘔吐,在浴室用熱水淋向女童,使女童半邊身燙傷和脫皮,更沒有妥善治理以致傷口感染;他因另案被捕後,社工家訪時揭發其虐待女童事件。前男警被控傷人等罪,昨於區院法官陳廣池席前承認該傷人罪之交替控罪、即一項「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」罪,需還柙至10月17日判刑。庭上披露,前男警過去曾逼小學兒子一起自瀆、欺詐警察儲蓄互助社及訛稱兒子患病向小姨騙財等而被判囚68個月,現仍在服刑中;其33歲女友則否認虐兒罪,今續審。 
男被告F.S.L,被控1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3項虐兒罪,當中一項虐兒罪為該傷人罪的交替控罪,他昨承認該交替控罪,餘下兩項虐兒罪則存檔法庭。
突進浴室熱水淋女童

案情指,同案女被告W.N.M在2014年生下女童X,以及在2019年12月與F.S.L成為情侶,3人翌年起同住北角某單位。同年5月某日,W.N.M為X洗澡途中走出浴室接聽電話,F.S.L突然走進浴室將花灑調至熱水淋向X。

W.N.M聽到X尖叫後立即進入浴室,F.S.L馬上將水溫調低。事件導致X的軀幹、大腿和手臂嚴重燙傷,但F.S.L僅買了藥膏給X塗抹。2020年7月6日,X被送院檢查後發現傷口復原情況不佳,更有金黃葡萄球菌感染;X留院至同月16日才出院。F.S.L在同年11月被捕,警方在他手機內發現3張拍攝到X傷勢的照片。
傷口受感染送院留醫

庭上披露,F.S.L過去有29項案底,分別為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2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、24項欺詐和1項盜竊罪,涉及共兩案、總刑期為68個月。

翻查資料顯示,被告在首案中要求當時就讀小學的兒子一起自瀆;在次案中,被告則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自己欠下銀行貸款逾340萬元、訛稱兒子腦生蟲向小姨騙財等,涉款逾107萬元。

案件編號:DCCC 335/2022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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